大審訊 (1955-1957)

以「疏忽殺人」的罪名被公訴,無罪釋放,絕對禁止醫治

Bruno Grönings grosser Prozess1955年3月4日,州檢察部再次控告Bruno Gröning,他再一次被控違反《非醫療從業員法》;另一項控罪:疏忽殺人。

Gröning否認承諾療癒和禁止尋求醫護治理

在收到法庭的傳票後,他向朋友們求助:「親愛的朋友們!近日來,整個新聞界和電台以基本上徧頗的方式報導了慕尼黑州檢察服務第二組預備立案,控告我『疏忽導至他人死亡』,我被假定在1949年尾向一個十七歲的少女許諾療癒,和阻止了她到療養院及到醫生處求診。表面看來,我須為這年青人的死亡負上責任。任何人以清醒的頭腦讀到或聽到這些報導,都會明辨它們的用意,就是要在我的朋友之間製造混亂,阻止所有求助者吸收我傳播的知識,和阻止我們所有的努力。他們用盡種種方法阻止我和Gröning協會的活動,甚至阻止你們。當然,事實是事情與他們所描繪的大不相同!我的朋友們,我在這裡甚麼都不用解釋,你們知道我從不許諾療癒,也從不建議不求醫。」

異常地遲重新展開調查

Gröning對他的朋友們繼續說:「我已經在1952年洗脫所有控罪。」『露絲.庫富斯案件』發生於1949年尾1950年初,卻沒有在1951-1952年的案件中呈上法庭,這不是很古怪嗎?雖然所有的文件都已準備妥當並已呈上法庭,但是,對我展開的新的案件竟選在1953年11月22日在莫爾瑙向公眾透露,正是Groning協會成立的日子,這不是很觸目嗎?真相是:自1954年1月起,大批地區小組的領袖和朋友們及協會的成員被警方約會面談和監視。」

辯方證人被拒絕,控方證人受歡迎

訴訟準備經年,Bruno Gröning的辯護受到嚴重干擾,差不多所有會提供有利證供的證人都被拒絕,相反,控方證人全被接納,其中有兩個Gröning的前關連人士:歐根.恩德林和奧托.梅爾堡。梅爾堡是首次法律訴訟的共同被告,他與Gröning反目成仇,用嚴厲的方式出盡全力損害他。在「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罪上他扮演尤其重要的角色,因為該事件發生在他當Gröning的經理人的期間。

受操控的露絲.庫富斯案件

埃米爾.庫富斯是一間儲蓄銀行的官員,1949年11月,他帶同17歲的女兒露絲出席Gröning的講座,女兒兩邊肺葉都受到肺結核煎熬,Gröning即時察覺她無可救藥,並向一名當時在場的醫生表明,可是,梅爾堡向他施加巨大壓力,要求他接下這個個案,因此,Gröning和露絲.庫富斯於講座後面談,鼓勵她要有勇氣,並建議她的父親在九日內安排她往醫學專家處接受檢查,意圖促使該女孩接受醫護照顧。女孩不想與醫生再有任何接觸,她的父親允諾親自處理這件事。

在跟著的一段日子裡,書信往來全由梅爾堡處理,不經Gröning;他下次聽聞露絲.庫富斯是在1950年5月,這期間,她的父親曾多次致函求助,哀求Gröning往訪;梅爾堡從不轉交信件,卻自行決定和在Gröning不知情的情況下,答應與庫富斯先生會面。臨近會面日子梅爾堡方才知會Gröning,並逼使他陪他同往。

梅爾堡後來聲稱Gröning答允治療該少女,事實是梅爾堡自行向她的父親保證會遊說Groning醫治他的女兒,他看準這個銀行官員是個收入來源,想開拓這財源,因而需要Gröning。在該次探訪後不久,Gröning與梅爾堡割席,各走各路。

對Gröning一項嚴重指控是他禁止了露絲.庫富斯尋求進一步的醫療治理,事實剛好相反:即使在第一次會面時,他已經送該女孩去見醫生,而這事實竟由控方證人確認;同時,在1949年秋天一次電台訪問中,他呼籲人們「要繼續做醫療檢查,直到最後。」他不時提點那些到來尋求幫助的人要信任他們的醫生。

露絲.庫富斯已經歷過數次痛苦但沒有療效的療法,拒絕接受進一步的治療,於1950年12月30日死於肺結核。

醫學專家確認治療無望

奧托.科爾格魯布醫生為露絲.庫富斯案件當專家證人作供,從醫學角度解說整件事件:「清醒地觀察,即使非專業人士都會如賽京根健康委員會所達致的結論,就是鑑於『非常嚴重的情況』,根據醫生的發現,是指『足以致命』或『危急』,療癒從正常人的預期看根本沒有可能;正如所有具備正確思維,喜怒不形於色的醫生,即使擁有最新的藥物和不至於過度自負,自以為可對自然力量置之不理,都會同意慕尼黑的利廷教授在專家證供內的意見,其中說:『不能說在1949年11月5日之前有較大的機會痊癒。』我的意見是,病人可活至1950年12月30日已使人驚歎,可以說Gröning的影響事實上在某程度延長了她的生命。在為我的專家證供作結論時,我想概述那些聲稱『痊癒的機會正在出現,』和『假使Gröning先生從沒有接近她,病人庫富斯的生命便可能會延長,』既不能肯定成立,也無法證明。」

不成功的法庭判決

1957年7月尾,慕尼黑區域法庭的陪審團達致決定:在「疏忽殺人」的控罪上,Bruno Gröning無罪釋放;可是,在違反《非醫療從業員法》的控罪上,他被罰款2000馬克。

雖然乍看之下這裁決看似正面,對Gröning卻是完全不能接受,它實際上最終禁止他的工作,他的律師犯了判斷的失誤,對判決的評估遠較Gröning為正面。可是,是州檢察官,不是他,對裁判提出上訴,第二次聆訊定於1958年1月中進行,再一次在慕尼黑。

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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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有話要說: Bruno Gröning的教誨的趣味性層面